当前位置: 首页 > 校园新闻 > 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规定

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规定

2021年12月09日 14:51:57 访问量:291

 

泽库县第二民族中学


泽库县第二民族中学

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规定

为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根据教育部制定的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特制定我校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规定如下:

1、课外读物推荐工作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以下原则:

方向性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全面性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足中小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

适宜性适合残疾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学习需求和阅读兴趣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青少年儿童视力保护需求

多样性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

适度性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二、进校园课外读物要符合以下基本标准:

主题鲜明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重点宣传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

内容积极。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

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价值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可读性强。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

启智增慧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增强综合素质

三、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或选用为学生课外读物:

(一)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

(二)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四)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五)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六)存在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

(七)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八)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格调低下、思想不健康,宣扬超自然力、神秘主义和鬼神迷信,存在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赌博、毒品、引诱自杀、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

(九)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十一)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链接,违规使用“教育部推荐”“新课标指定”等字样的;

(十二)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四、学校教导处是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

五、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推荐程序应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学校组织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图书室管理人员提出初选目录;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

六、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之外的课外读物,学校要做好指导工作学校图书室购买课外读物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七、加强其他渠道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学校要明确受捐赠课外读物来源,由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把关,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把关要求

八、学校要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可设立读书节、读书角等,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营造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建立阅读激励机制,鼓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将书香校园建设表现突出的处室和个人纳入相关表彰奖励中,学校要采用适当的形式表彰阅读活动表现突出的师生

九、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学校要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十、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予以处理;需要追究其他纪律或法律责任的,依纪依法移交相应主管部门处理

(一)进校园课外读物未按规定程序组织推荐的;

(二)进校园课外读物不符合本办法原则、标准、要求的;

(三)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的;

(四)接受请托、牟取不正当利益的;

(五)有关工作人员违规干预课外读物推荐的

编辑:切本
评论区
发表评论

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教育部 中国现代教育网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垃圾信息举报中心 网警110
郑重声明: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通知—删除】义务。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泽库县第二民族中学 特此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经营许可证 ICP证 京ICP备13002626号-8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2087 泽库县第二民族中学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青海省泽库县泽曲镇泽雄南路第二民族中学
北京网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支持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