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邪教组织
与毒品、恐怖主义
被称为当今世界三大公害



一、反对科学、编造邪说
利用一些反科学的封建迷信编造歪理邪说或盗用歪曲宗教教义拼凑成所谓的“教规教义”,蛊惑人心。
二、神化头目、精神控制
以各种歪理邪说、谎言骗局、心理暗示等对信徒进行“洗脑”,使信徒完全按照邪教头子的说教去想去做。
三、秘密结社、非法活动
以邪教头子为核心建立一套非法组织体系,活动诡秘隐蔽。
四、坑骗信徒、聚敛钱财
通过推销编造的图书和所谓的“圣物”,直接要求成员交纳“奉献款”等,聚敛大量财富。
五、谎称大难、制造恐慌
编造比较具体的“世界末日”日期、大劫难或灾祸等,扬言只有加入他们的组织才能得救的是邪教。
六、反对政府、仇视社会
用极端手段与现实社会对抗,威胁个体生命和群体利益,危害社会和谐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规定,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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