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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库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第6号)

2022年04月15日 11:54:32 访问量:239

泽库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

(第6号)


近期,我省西宁连续数日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全县疫情防控工作面临严峻考验。为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持续坚持“外防输入”总策略不动摇、不放松,科学、精准落实省州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县委、县政府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间,在外人员暂时不返县,所有县直单位干部职工、省驻县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县域内居民一律不得擅自离县,确需外出的,必须经所在单位、社区(村)、疾控部门同意,返回后立即向社区(村)、单位、疾控中心报告行程,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居家健康监测措施。


二、4月10日以来,所有西宁、海东及省外中高风险地区来县返县人员,从4月15日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及智能手机,连续三天每天一次在指定地点进行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不漏一人。其余人员坚持愿检尽检,并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和防护。泽库县核酸采样点详见附件)


三、各乡镇(社区)要充分发挥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中的网底作用,通过网格化地毯式排查、大数据线索、动员主动登记、发动群众提供线索等方式,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外来人员摸底排查,并督促相关人员做好核酸检测。


附件:泽库县核酸采样点



泽库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2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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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库融媒

主办:泽库县融媒体中心   泽库县广播电视台
来源泽库县疫情防控指挥部
责编:昂多
审核:东智加
监制:朋毛扎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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